2008年8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我能继承叔父的林权吗?
  问 答
  [关键词]——继承
  我能继承叔父的林权吗?
    我是磐安县方前镇的村民,多年来一直与叔父居住。1958年开始,叔父承包了一片山林,种上了杉苗,现已绿树成荫。2007年,县林业局对各户拥有的山林进行注册发证,规定林权50年不变。几年前,叔父及其儿子因病先后去世,去年2月,婶母也亡故了。请问,我能继承叔父的林权吗?
  读者:胡秀文
    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杨吉律师回答:林权是可以继承的,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,按照你所说的情况,你不能继承你叔父的财产。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。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,你叔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选,而你不是。因此,你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你叔父的林权。而按照遗嘱继承的规定,你叔父须在生前订有合法、有效的遗嘱,且遗嘱里要明确由你来继承林权。